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92號)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于2007年4月5日公布,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,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。
根據《條例》,吉林省地震局所掌握的信息,除依法不予公開的,凡與人民群眾生產、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,均應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。
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,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,吉林省地震局編制了《吉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,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,建議閱讀《指南》。
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本單位的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,也可以通過郵寄,或到本單位辦公地點獲取。
?。ㄒ唬┕_范圍
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《吉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。
?。ǘ┕_形式
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,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開:
1.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政府信息,網址為:www.jldzj.gov.cn
2.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接待室查詢,政府信息公開接待室位于長春市凈月大街5788號三層312室;開放時間為每周一、周三(節假日除外)的上午九點至十一點和下午兩點至四點。聯系電話:0431—84538608。
3.通過郵寄方式獲得公開政府信息,地址:長春市凈月大街5788號 郵編:130117,單位名稱:吉林省地震局辦公室。
4.其他方式:通過新聞發布會、報刊、廣播、電視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。
?。ㄈ┕_時限
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,將在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。法律、法規另有規定的,從規定。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根據自身生產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單位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。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,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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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單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。
受理機構:吉林省地震局辦公室
辦公地址:長春市凈月大街5788號
聯系電話:0431—84538608
傳真號碼:0431—84538677
通信地址:長春市凈月大街5788號
郵政編碼:130117
電子郵箱地址:jldzjbgs@163.com
咨詢時間:周一、周三(節假日除外)9時至11時;14時至16時。
(二)申請的具體步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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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本單位提出申請的,推薦填寫《吉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以下簡稱申請表)。申請表復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,也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下載電子版。
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,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、明確;若有可能,請提供該信息的名稱、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單位確定信息的提示。
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提出申請:
?。?)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《申請表》,具體網址為www.jldzj.gov.cn
;申請人填寫《申請表》后通過網上發送即可。
?。?)信函、電報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電報、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相應注明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。
?。?)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,當場提出申請。
特別說明:
申請人申請獲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,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,當面向本單位提交書面申請;
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進行咨詢。
2.登記
本單位對于有效的申請給予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。
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,本單位終止受理申請程序,并在法定時限內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。
3.答復
收到申請后,能當場答復的,將當場給予書面答復;不能當場答復的,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。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,應當經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,并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。
?。?)屬于應當公開的,將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,出具《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》。需要延長公開期限的,應說明延長的理由和期限。
?。?)屬于不予公開的,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,出具《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》,并告知其不予公開的理由。
?。?)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的,應當告知申請人;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關的,告知該機關的名稱、聯系方式,出具《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告知書》。
?。?)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將告知申請人,并出具《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》。
?。?)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,將告知申請人更改、補充申請,并出具《政府信息補正申請通知書》。
?。?)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如能作區分處理,將告知申請人,并出具《政府信息部分公開告知書》。
中國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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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單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,按照有關規定將收取檢索、復制、郵寄等成本費用。我局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規定的范圍內收取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,并公開收費標準。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吉林省地震局紀檢室舉報。認為違反有關規定,侵犯其合法權益的,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。
舉報電話:0431—84538670
地址:長春市凈月大街5788號
郵編: 130117